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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 1、职工 申请公积金贷款 时须作本承诺,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(共同还款人)均需签字。 2、本件1份。 本承诺书一般应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面签。页面预览: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海分中心: 因购建自住住房(地址: ),我们以住房抵押方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,并作如下承诺: 一、我们当前 在任何地方 无 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。若不符合事实,愿退还全部公积金贷款及应计利息,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。 二、我们当前没有影响还贷的重大债务,并愿意接受银行征信系统调查。如因我们的信用状况、还贷能力等因素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规定,我们愿意接受经办银行作出的停止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决定,我们没有异议。 特此承诺。 主借款人: 共同借款人: (签名) (签名) 20 年 月 日 (2008年4月)
点击下载:公积金贷前承诺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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