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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 1、单位登记的内容如名称、地址、负责人、代码证及联系电话等有变动时,需办理变更登记;单位发生合并、分立、改制、撤销、解散或破产等情形时,需办理单位封存或注销手续。封存时单位现有职工个帐也予封存,注销是指单位不存在且现有职工个帐均转移或作销户提取。 2、单位撤销的,请携带上级有关部门的批文或工商文件;属公司合并的,请带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有关决议文件;属变更的请带变更证明文件。 3、“封存、注销”栏,请在“□”内打“√”。如不属所列原因的,请另注明。 4、本表1式2份。 (2008年4月)点击下载:单位信息变更封存注销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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