镇海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2年6月,为全民事业单位。根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部署,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2007年2月改组为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海分中心,并因工作需要继续保留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机构。目前管理中心有干部职工17人,其中副高职称1人、中级职称6人。内设综合科、公积金管理科、公积金信贷科等三个科室。
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:贯彻实施国家、省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律、法规和市中心制定的有关规定,负责镇海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和保值、增值。具体承担住房公积金归集、提取、使用、行政执法等日常管理工作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近年来,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,在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密切配合下,我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逐步完善,公积金覆盖面进一步扩大,公积金运用管理不断增强,为解决职工的住房困难、改善居住条件发挥了积极作用。据统计,到2011年底,全区缴存公积金单位797家,正常缴存人数4.92万人,累计归集60.50亿元,职工提取使用38.96亿元,年末归集余额21.54亿元;累计发放贷款26.87亿元,放贷户数1.2万户。
管理中心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,积极开展宣传,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,加强资金运用管理,切实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,为改善和提高职工居住水平而继续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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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07年10上传,2012年1月更新)